舒城县行政服务中心为县政府直属的正科级行政单位,内设办公室、业务股、督查股。
县行政服务中心位于交通便利的梅河路与春秋路交汇处(县房管局大楼内),与县建行、检察院、邮政局隔街相望。“中心”办事大厅设在二楼,管理层办公室设在五楼。
“中心”的主要工作职责是:办理国内、外投资者申请投资生产性、经营性、服务性项目等需报经各行政主管机关审批、核发的各项批准文件、证、照;办理供水、供电、交通等基础设施使用权方面的审批;办理各类经济组织和城乡居民申领的有关证照;受理各类投资政策、税收政策、人才劳动力需求及各种证照申领的咨询、释疑、资料发放、信息发布等事项。
中心的服务宗旨:便民、高效 、廉洁、规范。
中心实行"一站式"服务制度,做到“进一家门办成,盖一个章办好,收规定费办完,按承诺日办结”。具体实行“五制”办理,即一般事项的直接办理制、特殊事项的承诺办理制、重大事项的联合办理制、上报事项的负责办理制、控制事项的明确答复制。
中心的业务运作遵循"五个公开"的原则,即服务内容公开、办事程序公开、申报资料公开、承诺时限公开和收费标准公开。
中心实行"收支两条线"管理,所有服务项目需按规定收费的,均应在一个收费窗口定点交纳。
目前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有县林业局、交通局、公路局、畜牧水产局、农委、水利局、市容局、物价局、民政局、人口计生委、安监局、卫生局(卫生监督所)、消防大队、公安局、文化局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、国税局、地税局、质监局、环保局、发改委、国土局(矿产办)、工商局、气象局、建设局、房管局、财政局等29个单位,建设银行在“中心”设立交费窗口。今后随着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条件的改善,县直各部门、各直属单位凡经批准保留的涉及社会公众的行政审批事项,包括审批、审核、核准、许可、注册、登记、年检、年审等,一律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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